婚禮之後 (After The Wedding)

丹麥女導演畢葉爾(Susanne Bier)執導,榮獲2007年度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外語片的提名,是繼得獎的《芭比的盛宴》、《比利小英雄》第三部競逐奧斯卡金像獎的丹麥片。
我在逐漸累積觀賞北歐電影的經驗之後,發現受逗馬宣言影響,在運鏡上,攝影機多以手持為主,但所謂的手持,應該還是有加防震裝置。但是有幾個地方並沒有使用手持,例如非人眼觀出的畫面,如空鏡頭等,或是當演員坐在座位上時。於是我了解到,手持的意義並非在反腳架,而是在取得類似人類真實視覺經驗的畫面,但也因為人的眼肌肉並不太擅長凝視,所以不但手持,鏡頭還會游移。體會到這層意義,我想除非攝影機有防震功能,否則是不是用腳架來做鏡頭的游移,更為恰當?因為根據經驗,堅持手持拍攝,除非多用廣角鏡頭,或是非常專業與高水準的運鏡,不然拍出來的畫面,就與一般家庭業餘紀錄差異不大了,經常讓人暈眩,無法專注具焦觀賞。
這個作品還用到一個技法:假設一個鏡頭用十秒鐘來敘事,但是如果只要三秒鐘的畫面就可以完成敘事內容的交代,那麼導演常會把中間七秒給剪了,以加快節奏。另外,導演似乎喜歡拍眼睛與嘴唇的特寫,但過猶不及,就要交給觀眾論定了。
這個作品從劇情來看,戲劇性與故事性很強,有愛也有死,少不了激情與催淚,且有錢有勢的總裁總可以一手遮天,規劃自己想做的事,不論是明著做還是暗著做,當然除了規劃自己的生命。這類帶著些許好萊塢與 "丹麥式娘家" 風格的作品,票房肯定不錯,但是如果就作品的藝術性來看,似乎就弱了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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