扒手(PickPocket)

法國導演布列松(Robert Bresson)簽名式的電影風格,簡潔冷冽且深刻,不少人將他與另一位作者論導演小津安二郎並置觀看。然而,與其說《扒手》(1959)展示了布列松既有的個人風格,倒不如說,《扒手》參與了布列松電影語言的構作、變形過程:「扒手」此一主題和故事,似乎要求布列松必需為它開發出新的電影形式語言:手部動作的特寫、鏡頭運動與手之移動的對位賦格、城市街頭或電車廂內擁擠人潮之間狹窄空間的鏡位、融鏡剪接、小偷獨處時或行竊時的陰鬱獨白、以手轉動門把而在門扉開闔之間完成了電影空間的重構…等等。這些電影手法在這部片之中被驚人地翻新了。

隨著竊賊深入口袋、拾物而出的手,人物幽暗內在也慢慢被掏取了出來;隨著竊賊轉手之間卸下路人腕錶,敘事時間的質地也驟然異變、甚至一霎那時間凝止終結。而片尾他被銬上的雙手,則似乎軟弱地向觀眾打著求助和絕望的手語。

或許可以這麼說,片中「手之運動」,等於是觸探、摸索、抽取、和捏塑等過程的視覺化體現;它絕不只是銀幕上故事人物具體之手,而更是參與了「塑形藝術」(plastic art)的抽象之手、繆思之手、竊取火種之手。因此,片中的手有如畫家或雕刻師之手,此一身體局部反而成為主角,不只牽動了演員的身體與表情、更牽引了電影之敘事。此外,手部運動之特寫,則指向了電影的「影像─運動」潛質,以及藝術電影作為一種手工藝的隱喻。

國家電影資料館關於本片的簡介